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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娜——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最高荣誉
发布时间:2014-5-27 23:56:38 阅读次数: 来源: 作者: 图片:

致公党海南省三亚市委委员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娜荣获“全国模范法官”报告会的发言

 

 

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最高荣誉

——致公党海南省三亚市委员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娜

 

 


领导和同志们:

我汇报的题目是——《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最高荣誉》。

进入人民法院工作22年来,我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利益,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最高荣誉。在城郊法院行政庭任庭长7年间,带领全庭同志审结各类案件近2000件。2008年以来,我个人办理各类案件超过 300件,年结案率均为100%,无一改判、无一发回重审、无一申诉上访,无一违法违纪和不良投诉,承办行政案件和解率达46%以上,名列全省行政审判法官前列。我的主要体会是:

一是公正司法,清正廉洁,做人民群众信任的法官。行政案件历来敏感备受关注,法院的每一次审理和裁决,都直接面对公众舆论的审视和评判,我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,都要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。2008年,原告雷某的166亩高位虾塘被市政府强制拆除,四处上访,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,并扬言如处理不当就进京上访。雷某担心我会偏袒市政府,多次打电话约见我,均被我婉言回拒,于是流露出对我不信任的情绪。我对案情和市政府拆除背景全面认真了解后,本着案结事了和海棠湾开发建设大局,努力做案件的协调和解工作。因雷某提出的巨额赔偿请求,与市政府计划赔偿数额相差甚远,协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面对困难,我坚持不放弃,带领合议庭成员往返海棠湾镇十多次,想方设法寻找案件突破口,在努力促成双方同意对被拆迁虾塘重新评估的同时,耐心向雷某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,让他从法律的角度审视行政机关的行为,体谅市政府开发建设海棠湾大局的迫切性。经过不懈的努力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市政府赔付了雷某1200万元。事后雷某为之前对我的误解深表歉意,并动情地说,几年来他四处奔波,几乎倾家荡产,是我们的耐心和公正让他从误解到信任,甚至感激。

二是以人为本,司法为民,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。22年来,我时刻警醒自己,要以人为本,坚持司法为民,用热心、耐心、与爱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,用信心、细心与公心办好每一件案子。原告成某因工伤认定一二审败诉,情绪失控,多次威胁办案法官,并拿炸药炸法院未遂,被判10个月刑期。出狱后,他为申诉来到中院,要求见承办法官,当时院领导和承办法官不在,庭里同志很担心他这次又会采取什么过激行为。我想,如果一直将他拒之门外,势必加深他对法院的敌对情绪,这时候,我不能事不关己就对他置之不理。我不顾曾遭成某的恐吓和同事的劝阻,一人接待了成某。起初,成某情绪比较激动,但我不急不躁,耐心开导劝说他。并适时对他不了解的问题给予释法明理,他的不满情绪也渐渐缓和,并不知不觉地向我诉起苦来。当得知他出狱后拖着伤残的身体,没有工作,生活困难时,我拿出200元钱让他急用,并立即打电话协调市残联帮他联系工作。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,成某非常感动,由衷地说“王庭长,虽然你们判我败诉,但我并不恨你,你不是承办人,却这么真诚地接待我,耐心听我倾诉,我听你的,等法院依法解决我的问题。”看到成某下肢残疾行走不便,我又亲自开车把他送回住处,同事们得知我一个人送成某回家时,都替我捏了一把汗。但我觉得:人心都是肉长的,只要我们以诚相待,对当事人多一点关心,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怨恨。

三是创新理念,能动司法,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法官。众所周之,行政案件就是“民告官”,老百姓能鼓起勇气进行诉讼,就是希望法院为他们主持公道、排忧解难,每一起行政案件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期盼。在审判中,我坚持能动司法,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新思路,把沟通协调贯穿于庭审全过程,为当事人着想,努力为他们办实事,着力化解官民纠纷。来琼打工的廖某在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,肇事司机违背和解协议逃逸,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,廖某一直无法拿到医疗费治伤,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结果,无奈之下愤然以市交警支队处理交通事故程序违法,未载明肇事司机身份信息,致使其无法向肇事司机索赔为由,提起行政赔偿诉讼。一审诉求被驳回后又上诉到中院,并扬言如果二审裁判不公,将进京上访。考虑到廖某急需二期治疗费,我决定打破常规,直接进行庭前协调。经过我和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和释明,廖某自愿降低了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请求,双方达成了初步和解协议。为尽快案结事了,我又亲自带其丈夫兰某到市交警支队协调,兰某担心交警支队与其和解后会象肇事司机一样违约不付款,迟迟不愿在和解协议上签名。我看出了他的疑虑说:“如果交警不付钱给你,你们把我的工资卡拿去,每个月从我的卡上取!” 支队长看到我这么信任他们,非常感动,连声说:“不用王庭长担保,如果队里未按时把钱给你,我拿个人的3万元给你”。兰某感动地说:“我相信法院,愿意和解撤诉并保证不再上访”。第二天,兰某如愿拿到了妻子的治病钱,他激动地说:“王庭长,我奔波2年多都拿不到的救命钱,你短短的一天就帮我解决了,为我们家办了一件大实事!”

四是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做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法官。

22年来,我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,每当任务在身,无论休息上班,不顾家庭事急,心里装的总是工作,手头忙的总是案情,也因此疏于对家人的照顾。在办理李某等人诉市房产局房屋拆迁补偿的13宗群体性诉讼案件时,因李某等人多次到市政府集体上访,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,市领导对这批案件专门做出批示。我带领合议庭成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社区,探访原告,听取民意,向群众说理释法,忙得近一个月都顾不上去探望近在同城的父母。一天,向来鼓励支持我工作的母亲打电话给我,说父亲手脚麻痹了很长时间,让我抽空陪父亲去医院看看。当时我正忙于做当事人的劝说工作,就安慰母亲别担心,等忙完这阵就陪父亲去看病。几天后,突然接到家人电话,父亲因脑梗塞晕倒,正在医院急救。当我心急如焚地赶到医院时,看到父亲呼吸困难,不省人事,身上插着的各式各样的管子时,令我无比的内疚和后悔。我愧对疼爱我和父亲,但却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!

作为一名人民法官,我只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了应尽的义务,党和人民却给了我众多的荣誉,令我深感责任重大。我将一如既往勤奋工作,再接再厉创先争优,努力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,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最高荣誉!

谢谢大家!

王娜,致公党海南省三亚市委委员,现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行政审判庭庭长。进入人民法院工作22年来,王娜同志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利益,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最高荣誉,依法办案,为民司法,为促进三亚社会的和谐发展,做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。先后荣获2004-2005年度和2006-2007年度全省法院系统“优秀法官”、“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”、“全国优秀女法官”,2005年3月获三亚市“巾帼建功标兵”,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,2009年9月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“个人一等功”,201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优秀法官”,2012年2月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“全国模范法官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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